在離婚時對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在離婚時對方轉移財產怎麼辦?
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淨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後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後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先於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三、温馨提示:
夫妻雙方打算結束婚姻關係時,就應該馬上考慮離婚財產處理的問題,如果等到離婚訴訟判決後,再申請分割合法所得財產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雙方和平協商,在離婚前商量好財產處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在以往的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協議中大多會出現三種無用約定,絕大部分夫妻處理共同財產時都會陷入以下誤區,從而影響財產分割的結果:
第一,財產歸子女。實際上,這些財產仍然由父母掌控,從法律上看贈予沒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認定無效。
第二,不動產歸一方但未作產權變更。將一方名下的婚前房產等不動產約定為婚後所有,但實際沒有辦理產權更名手續,同樣是一種贈與未完成的行為。在發生爭議時,同樣無法得到確認。
第三、誰提離婚誰無財產。“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户”往往會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實際上,此類約定往往等同於限制離婚自由權,而被認定為無效。
如果雙方在婚後出現感情問題並無法解決時,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不僅要將子女撫養權進行分割,同時也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在分割財產時,有一方惡意的將共同財產進行轉移或者非法變賣,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嗎?
一、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嗎?離婚可以調查老公財產的,聘請專業的調查公司,此項有一定的風險,很多法院對專業的調查公司的合法性還持有懷疑的態度,還有一些非專業的調查公司在調查時可能會違法調查,得到的證據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採信。申請法院調查,很多朋友會説那我...
-
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出於暫時不傷和氣的角度來考慮,離婚的時候還是儘量的選擇協議離婚比較友好,而且可以快速的得到妥善的辦理,只要是就婚內財產以及孩子歸屬問題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馬上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協議離婚房產分割的時候所要依據的原則主要是什麼呢。一、協議離婚房產分割婚...
-
共有產權房離異無房怎麼辦?
一、共有產權房離異無房怎麼辦?1、如果屬於是夫妻共同擁有財產,那麼離婚之後共有產權房屋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説男女雙方各自可以持有房屋50%的擁有權,要是説後期在分配房子的時候,無法決定房子到底由哪一方持有,那麼雙方可以協商將房子出售,之後再把房...
-
結婚後一方的婚前房產拆遷款以及用拆遷賠償買的房是共同財產嗎
現在離婚很多時候都涉及到了房子的問題,對於離婚房子財產分割大家都清楚一下,但是還有一種大家肯定還不知道,就是婚前個人房子,婚後房子拆遷,離婚後是否是共同財產還不清楚,那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吧!一人婚前財產婚後拆遷,買房登記在夫妻名下,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