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女方作為過錯方離婚會少分多少

一、女方作為過錯方離婚會少分多少?

女方作為過錯方離婚會少分多少

過錯方離婚會少分多少財產的問題沒有統一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有哪些?

一是男女平等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有利於生產和生活原則。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從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實際價值。如對生產可以分給有經營知識和能力的一方,然後由該方給付另一方一半的補償,對於生活必需品應當考慮雙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給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是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五是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如果女方是過錯方的話,法院肯定不會因為當事人是女性的身份就無理由的照顧到女方,女方作為過錯方是必須要對男方進行賠償的,可男方也不能因為女方是過錯方就轉移或損毀共同財產,這樣也會導致男方在財產分割的這件事情上非常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