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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的高利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借出的高利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借出的高利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高利貸是的一個金融名詞,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別名,大耳窿、驢打滾等。在現實生活中,行為人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

因此,高利貸的行為本質上就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甚至放高利貸還有可能觸犯刑法。所以,高利貸不能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二、高利貸的借貸方式

大耳窿就是借錢一萬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還款時卻要支付一萬三千元。而且,高利貸的利息是逐日起“釘”(利息),以復息計算,此謂之“利疊利”。往往借幾百元,過了一年半載才還,連本帶利可能要還幾萬。

驢打滾多在放高利貸者和農民之間進行。借貸期限一般為1個月,月息一般為3-5分,到期不還,利息翻番,並將利息計入下月本金。依此類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長,像驢打滾一樣。

羊羔息就是借一還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還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個月,利息1分,但借時須將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計息。如借10元,實得9元,到期按10元還本付息。

風險收益

高利貸的資金價格都是指1元錢一個月的月息,6分相當於年利率72%,1毛則接近120%,比5.31%(2008-12-23貸款利率)左右的銀行借貸(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一毛的月息,換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現行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5.31%(2008-12-23貸款利率)。

一毛的月息(100%)0.10×12=120%。

當商業銀行信貸增速趨緩,民間借貸的市場需求必然攀升。隨着民間借貸進入“暴利化”時代,其負面效應越來越大。有關方面對於加強民間借貸監管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

值得警惕的是,緊隨而來的支付危機以及屢屢發生的企業主逃逸事件,也讓民間借貸人士人人自危,彷彿是躲避一顆尚未引爆的“定時炸彈”。

據瞭解,在這種分層模式下,如果第一層的回報是本金的25%,那麼第二層則為比例18%左右,第三層是10%左右,第四層在8%左右,最低的一般都在3%。因為存在多級格局,所以整個民間借貸的網“誰也不知有多大”。

理論上,“陰陽借條”足以支撐所有風險。借款人如果無法按照口頭約定的履行,那麼債權人就可以以這張“陽借條”起訴主張自己的權益,而且沒有時間期限。

先期扣除利率部分,也是民間借貸操作手法隱祕的表現之一。

高利貸所獲得的收益是不被法律承認的。如果夫妻的一方向他人借出高利貸,由於高利貸本身是非法的,因此高利貸不算夫妻的共同財產。放高利貸的一方不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因此高利貸所獲得的收益,也是不被法律保護的。而且,行為人放高利貸還有可能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