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不一致怎麼解決?
離婚後的財產糾紛,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其一,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而在離婚後對財產分配問題發生爭議而引發的糾紛;
其二,當事人離婚後因履行協議離婚時達成的對產分割協議而引發的糾紛;
其三,雙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起的爭議;
其四,一方當事人於婚姻關係結束後發現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對於因以上四種情形而提起訴訟的,法院均應當受理。
二、起訴離婚財產爭議如何解決
訴訟離婚後,由於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本沒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權利。但是對於特殊情況下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的措施的。
1、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可以重新分割財產。
三、對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的理解
1、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限於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
“財產”不僅僅是指離婚協議中未作處理的財產,即使是在離婚協議中已作處理的財產,嗣後發生糾紛的,也是離婚後的財產糾紛。
2、離婚後財產糾紛中的“財產”不僅包括積極財產也包括消極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此處的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積極財產包括物、債權等,消極財產主要為債務。
四、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樣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夫妻雙方在婚後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在婚姻法中也是規定了婚後雙方的收入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會按照男女平均或者是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去處理的,如果因為分配比例上發生了爭議也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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