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新婚姻法,女方出錢買車應該歸誰?

新婚姻法 女方出錢買車應該歸誰?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隨之廢止。有時候,家庭的小汽車是由女方購買的,當夫妻雙方感情出現問題,鬧離婚時,雙方得就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否則有可能打離婚官司。關於離婚財產分割,我國的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給做出了有關規定。那麼,新婚姻法 女方出錢買車應該歸誰?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新婚姻法 女方出錢買車應該歸誰?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個人財產購買汽車的,該汽車屬於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在財產分割方面有異議,可以參考新婚姻法的條文。新婚姻法 女方出錢買車是歸女方所有的,應該算婚前個人財產,不能進行分割。按照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存續期內的工資收入、生產經營所得及繼承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