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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被告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一、離婚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離婚案被告轉移財產會構成刑事犯罪嗎

有可能會。

1、離婚時,一方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財產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等行為,均屬於妨礙民事訴訟違法行為。另一方蒐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後,可以在離婚訴訟之中出示給法庭,要求對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財產,同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另一方轉移財產等的違法行為予以民事制裁。

即便,離婚訴訟時未發現上述情形,於離婚訴訟後發現,另一方也仍然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B、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C、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D、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

E、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F、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當事人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92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二、離婚前對方故意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離婚前,財產分割前,對方轉移財產的情況

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後,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二)離婚財產分割後,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的情況

對於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説,在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綜上所述,對於離婚前一方有轉移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對於一方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判決時應當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前一方發現轉移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