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婚後代款車如何分割財產?

婚後代款車如何分割財產?

一、婚後代款車如何分割財產?

貸款購買的車輛在離婚時的分割應當根據約定進行,如果沒有約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平分,可以協商分割或者到法院起訴分割。在離婚的時候面對貸款車想要進行分割是可以,具體的分割細節可以雙方好好協商之後再確定,只要雙方能協商一般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婚後貸款購買的車顯然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是車輛作為實體,沒有現金分配來得直接。所以一般情況下,應當由雙方約定車輛的所有權歸誰,然後再向對方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協商支付經濟賠償的方式和標準,然後根據協商的規定履行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