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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的?

一、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的?

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分的?

夫妻離異後要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如下:

1、由雙方協議處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協議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財產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分割財產遵循什麼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夫妻離婚家產怎麼分配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離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要平均分割,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於婚內的共同財產,應當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於過錯方來説,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需要遵守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