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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離婚房產分割公式都有哪些分割方法

天津市離婚房產分割公式都有哪些分割方法

離婚案件中牽涉到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利益最大的就是房產,這類財產對當事人雙方都有比較重要的意義。我國對這類案件的審理也較為謹慎和嚴格,就是為了防止損害個人利益。那天津市離婚房產分割公式都有哪些分割方法呢,下面小編就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根據《婚姻法》第17條之規定,結婚之後所購買的房屋不管登記在夫妻一方還是雙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的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房產除外)。

婚內按揭購房當然也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按揭購房還有一筆共同的債務,也就是未償還的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那麼當夫妻雙方離婚時該未償還完貸款的房產該如何分割呢?經過筆者對同類案例的研究,司法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種分割方式(以下均按夫妻雙方各佔50%的原則性分割來計算):

一、第一種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增值 已支付房款)×50%,這裏的房屋增值有兩種算法,第一種可申請評估機構評估,第二種可由(房屋現值-購房時價款)得來;已支付房款包括已支付的首付和已還貸的本息。

二、第二種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值-尚欠銀行按揭貸款)×50%,房屋現值可由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由夫妻雙方同意確認。

三、第三種分割方式

由分得房產一方負責償還剩餘銀行貸款及利息,並給付另一方的補償房款,計算公式為:(首付款 婚後共同還貸款)÷ 房屋總價款(房價款 利息)×房屋現值÷2,其實這種計算方式源於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對共同還貸和相應增值部分的計算,而且此算法較複雜,且在計算房屋總價款時把所有利息(即包括未還清貸款利息)計算進來可能有失公平,司法實務中對於婚後按揭共有房屋分割按此類方法分割較少。

主要在我國的分割時有三種主要的分割方法。主要是依據當事人的具體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分割的,相關分割的當事人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分割,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