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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繼女有繼承權嗎?

一、婚前財產婚後繼女有繼承權嗎?

婚前財產婚後繼女有繼承權嗎?

婚前財產婚後繼女有繼承權,但是此時繼女必須要與死者存在扶養關係。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規定了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才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繼女不贍養有繼承權嗎?

繼女不贍養有繼承權,只是有可能會少分一些。因為只有出現了法定的情形之後才會喪失繼承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再婚家庭一般都是會和繼子或者是繼女一起生活的,但是並非只有生活在一起,在繼父母死亡之後就有遺產的繼承權,遺產繼承活動開始之後,必須要能拿出證明扶養關係確實存在的證據。扶養關係一旦形成,並不會因為繼子女的成年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