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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財產分割要分開起訴嗎

離婚與財產分割要分開起訴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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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和財產分割要分開起訴嗎

1、雙方都願意分開處理,起訴時只訴離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財產分割,都同意離婚後另案起訴。法院不會強制介入。

2、審理離婚訴訟時有的財產還無法分割,比如房產未取得產權,雙方又無法協商一致,法院暫無法處理,如判決離婚,無法分割房產,會判決雙方將來另行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