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離婚財產怎麼分割?
對於我國,人民法院審理軍人離婚案件,既要把握婚姻法的原則,又要嚴守保護軍婚的立法本意,軍人婚姻一直是我國比較關注的,那麼軍人婚姻法規離婚也是大家一直覺得有疑問的地方。那麼具體的軍人婚姻法規離婚是什麼樣子的,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做詳細的解答。
總政治部於2001年11月頒佈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軍人離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確規定,現役軍人離婚,應當嚴肅謹慎,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軍隊紀律,不違背社會公德;現役軍人申請離婚的審批程序、權限與申請結婚的相同。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同意離婚的證明時,應要求離婚雙方簽字或提供本人書面意見。除此以外,軍人離婚的審查、登記等程序與一般離婚相同,均適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包括軍人離婚在內的民事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這裏的“兩審”,是指第一審程序和第二審程序,其中第一審程序分為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大部分軍人離婚案件適用簡易程序,有着不同於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別規定。
一、軍人離婚財產中哪些歸屬軍人個人財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都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共同共有處理權,因此,人民法院如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軍人離婚案件中判斷某一項財產是否為軍人一方個人財產的標準是該財產是否具有嚴格的專屬於軍人特定身份的性質。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2)對一次性發放給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的分割問題,既考慮軍人的服役年限,又考慮雙方結婚的年限,公平合理地處理,即將發給軍人的上述費用按年份平均分成若干等份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對應的款項,為夫妻共同財產,其餘的部分為軍人個人財產。具體的劃分方法是:用人均壽命七十歲減去軍人入伍時的實際年齡,算出軍人自參軍至七十歲的期間,把國家發給的一次性費用除以前面計算的期間,平均分為若干份,每一份所對應的份額即為軍人自入伍後每年所應當得到的費用。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起訴。
1、起訴的條件。包括: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法院管轄。
2、起訴方式和起訴內容。起訴方式包括書面和口頭起訴兩種,書面起訴的,應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口頭起訴的,由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軍人離婚案件的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3、訴訟費用。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對於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受理費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案件審理終結時,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負擔。
三、軍人離婚案件的受理。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不予受理的特殊情形包括: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後,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軍人離婚案件同樣適用上述規定。
四、審理軍人離婚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
軍人離婚案件大部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但有的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複雜,可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除此之外,審理軍人離婚案件在程序適用上與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以上就是小編總結的軍人婚姻法規離婚的消息,希望對那你有所幫助。但是婚姻法第33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可以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3款前3項規定及軍人有其他重大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斷。在軍人婚姻方面還是有比較複雜的地方的,如果還有什麼不瞭解的地方,小編建議可以到本站的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
離婚財產分割會查當事人賬户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離婚法財產分割2021的原則是什麼?
一、離婚法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離婚法財產分割2018的原則是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
-
起訴離婚過錯方該分財產嗎
一、起訴離婚過錯方該分財產嗎?過錯方是可以分財產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
-
結婚後買房是寫兩個人名字還是寫一個人名字
有的夫妻在結婚時經濟條件可能沒那麼好,買房大計只能延期施行,婚後過了幾年有一定預算後才會開始考慮置辦房產。有的當事人説,夫妻婚後買房不管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寫兩個人名字,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好像沒什麼區別。實則不然,婚後購買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