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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於網絡詐騙多大判刑的規定是怎樣的

現在不法分子的詐騙方式是比較多的,包括電信詐騙,信用卡詐騙或者網絡詐騙。隨着網絡技術的不斷髮展,不法分子有很多是利用網絡詐騙的,網絡詐騙的範圍比較廣,涉及的金額比較多,詐騙的程度比較深,國家對於網絡詐騙多大判刑的規定是什麼?

國家對於網絡詐騙多大判刑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網絡詐騙多少錢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2、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只要個人詐騙的金額達到了3000元就可以立案偵查了,當事人就有可能會被判刑。詐騙的判決與詐騙的金額與清潔嚴重程度來判定,詐騙的金額比較多,處罰的力度就會比較大,反之,處罰力度會小一點。

標籤:判刑 國家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