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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網絡金融投資詐騙如何處罰?

當不法分子利用網絡,誘騙他人進行金融投資,國家會按網絡金融投資詐騙罪定論。那麼,會怎樣對其進行處罰的?由於這類案例在我們生活中很常見,所以接下來就由本站的小編為大家解讀,網絡金融投資詐騙的構成及一些處罰的條例。

對於網絡金融投資詐騙如何處罰?

網絡釣魚

詐騙手法:“網絡釣魚”是當前最為常見也較為隱蔽的網絡詐騙形式。

所謂“網絡釣魚”,是指犯罪分子通過使用“盜號木馬”、“網絡監聽”以及偽造的假網站或網頁等手法,盜取用户的銀行賬號、證券賬號、密碼信息和其他個人資料,然後以轉賬盜款、網上購物或製作假卡等方式獲取利益。主要可細分為以下兩種方式。

一是發送電子郵件,以虛假信息引誘用户中圈套。詐騙分子以垃圾郵件的形式大量發送欺詐性郵件,這些郵件多以中獎、顧問、對賬等內容引誘用户在郵件中填入金融賬號和密碼,或是以各種緊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錄某網頁提交用户名、密碼、身份證號、信用卡號等信息,繼而盜竊用户資金。

二是建立假冒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站,騙取用户賬號密碼實施盜竊。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網頁內容都與真正網上銀行系統、網上證券交易平台極為相似的網站,引誘用户輸入賬號密碼等信息,進而通過真正的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系統或者偽造銀行儲蓄卡、證券交易卡盜竊資金。還有的利用合法網站服務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點的某些網頁中插入惡意代碼,屏蔽住一些可以用來辨別網站真假的重要信息,以竊取用户信息。

防範:遇到此類情況,首先不要在網上隨意填寫個人資料,開通網上業務前應前往正規銀行索要資料,登錄正確的網頁辦理業務,避免上當受騙。

詐騙罪

概念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説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説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如果欺詐內容不是使他們作出財產處分的,則不是詐騙罪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必須達到使一般人能夠產生錯誤認識的程度,對自己出賣的商品進行誇張,沒有超出社會容忍範圍的,不是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處罰

l、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絡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6.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或者詐騙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財物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等款物的;

8.以賑災、募捐等社會公益、慈善名義實施詐騙的;

9.利用電話追呼系統等技術手段嚴重干擾公安機關等部門工作的;

10.利用“釣魚網站”鏈接、“木馬”程序鏈接、網絡滲透等隱蔽技術手段實施詐騙的。

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具有前述第(二)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提防手段

增強自我意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現 在很多網頁掛馬都為廣告方式使網友中毒,所以不要貪速度,很容易就一不小心點錯。

為電腦安裝強有力的殺毒軟件和防火牆。定時更新,提防黑客侵入。

結合上述,只要構成規定上網絡金融投資詐騙的幾個條件,不僅要單處罰金,還會視情節輕重判處有期徒刑。而且在兩年內實施了多次詐騙的,從重處罰。面對網絡金融投資詐騙,我們要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倘若被騙,可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