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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被騙了到哪裏報案?

微信被騙了到哪裏報案?

近幾年,隨着網絡在公眾中的普及,網絡社交成為一種全新的社交方式,而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被人們廣泛使用。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這些社交工具也給騙子帶來了可趁之機,不法人員通過微信進行詐騙,許多受害者不知道微信被騙了到哪裏報案,使該詐騙事件不了了之。那麼,本站小編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一聊這個話題。

一、微信被騙了到哪裏報案?

微信被騙,當事人應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到當地的公安局報警,請警察幫忙處理。

二、微信詐騙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共同詐騙犯罪,應當以行為人蔘與共同詐騙的數額認定其犯罪數額,並結合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數額等情節依法處罰。

已經着手實行詐騙行為,只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獲取財物的,是詐騙未遂。詐騙未遂,情節嚴重的,也應當定罪並依法處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2千元至4千元”、“3萬元至5萬元”的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個人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以及單位實施詐騙,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參照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數額,確定適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此,詐騙2000元至4000元,就可以立案,具體數額,根據所在省份不同,在2000至4000元間確定。

受害人應該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到自己常住地所在公安局報警。不過我國法律規定了詐騙金額達到2000以上公安機關才會立案,所以如果被騙金額太小,公安機關是不會立案的。個人在平時要警惕網絡詐騙,以免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

標籤:微信 報案 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