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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備施工條件終止施工合同是否合法?

一、不具備施工條件終止施工合同是否合法?

不具備施工條件終止施工合同是否合法?

不具備施工條件終止施工合同是合法的,合同終止的條件有: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債務相互抵銷;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5、債權人免除債務;

6、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已經終止了施工合同幾年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合同的具體約定來確定是否有效。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另外,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則合同在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後才生效。

二、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具備條件是什麼?

1、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生效後,即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同時對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產生法律約束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或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2、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法律承認其效力的合同。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簽訂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以合同的生效與有效合同還是有區別的。

在當代社會,施工履行的合同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施工,從而實現一定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不具備施工條件的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商一致之後解除合同終止合同,這是法律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