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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請求撤銷部分合同條款嗎?

能請求撤銷部分合同條款嗎?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請求撤銷部分合同條款: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合同工的法律特徵:
1、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係為目的。
3、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與協議的區別:
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説,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説明白,説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説,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