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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別人代簽有效嗎

委託合同別人代簽這種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當事人不認可,則協議無效。
當然,如果代寫人有表見代理的情節,則合同還是有效的。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委託合同別人代簽有效嗎

根據《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委託合同因無效代理訂立的無效合同,包括以下情況:  
(一)無權代理人訂立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合同;  
(二)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合同;
(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  (四)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百條
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可以轉委託。轉委託經同意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未經同意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的除外。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條 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委託事務。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可以轉委託。轉委託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委託人可以就委託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受託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未經同意或者追認的,受託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為了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第三人的除外。

標籤:代簽 委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