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在合同確立之後,籤合同的兩方都可能在合同還沒有到期的時候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結束這個合同。但是並不可以任意地去結束這個合同,而是要依據法律上的一些條例,在一些情形發生的條件下才可以解除這個合同。
第一、在發生下面的這些事情的時候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為一些在現實中已經發生的,並且無法改變的事情使合同上所寫的內容的結果不可能再達成了。例如,要提供貨物的這一方,因為自然災害對於他生產過程中某一環節的損壞,而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而進行了。這時就可以提出結束這個合同。
2、在還沒有到達合同上所約定的時間的時候,其中的一方説出來,或者是做出來不想再繼續這個合約。就是提前的違背了約定。這時是可以結束合同的。
3、其中一方在已經到了規定的時間的時候還沒有履行它所要盡到的義務,這是另一方就要對他進行提醒以及催告,如果在接受了這樣的提醒還是沒有完成,這一方就是可以提出結束合同的。
4、雙方中有一個人先違背了他們所定的約定,由於他的違背,使這個合同上所寫的結果不可能再完成了,那麼雙方中的另一個人就是可以結束合同的。
5、還有一些具體的特殊的其他的情況。
其中所説的按法律的程序來結束合同以及按照他們之間確定合同時的約定來結束合同,這兩個方面是有相同,也有不同的。按法律就是説法律上會直接給出來可以解決合同的這些具體的情況,只要是有這些情況的時候,簽定合同的一方就是可以結束這個合同的。而在約定上的結束,是一個人不可以做到的,只有是兩個人的問題,才可以用這種方法。他們兩個方面的相同之處是指:在約定方面的可以是在法定方面的一部分,前者完善了後者。
第二、遇到了什麼樣的情況,會使這個合同不能在結束了,也就是雙方都沒有結束這個合同的權利了呢?
1、在法律上已經做出了相關的要求或者是這個雙方在合同約定的時候就已經説明了情況。兩個人都只有在一定的時間內才可以去結束這個合同。既然已經説出了這個明確的時間,那麼一旦超過了這個時間,也就沒有結束合同的權利了。
2、如果法律沒有要求,而且當事人兩方在做這個合同的時候也沒有確定出來這個權利可以行使的時間範圍的話,按正常來説是可以行使這個權利的,但如果有一方已經催促並且告知讓另一方來結束這個合同,但它卻沒有在應該行使自己權利的這個時間範圍內去行使,那之後他便在沒有結束合同的權利了。
根據上面對於這一方面的所有的敍述,我們知道了關於結束合同相關的一些知識,如果真的想要結束合同,這個過程中,一定是很複雜的,並且還會遇到其他的一些難題,我們就可以查找相關的資料以及上網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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