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條款矛盾要怎麼辦
1、相同當事人就前後兩份合同相矛盾,應當依據後面簽署的,按照合同法規定,後簽訂的合同視為對前合同的補充或變更。
2、一份合同約定事項不明或就一件事項兩款條款相矛盾的,可視為約定不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3、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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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定義是什麼
律師解答:合同欠缺一定的要件而不生效。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是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求,一般是合同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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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能簽訂合同嗎
律師解答:可以簽訂合同。律師解析:可以簽訂合同。1、項目部可以簽訂合同,但是需要有企業的授權或者企業的事後追認。2、未經企業的授權或者企業的事後追認該合同簽訂行為無效。3、雙方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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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追訴期限多久
律師解答:自知道訴訟權利之日起三年內。律師解析: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案件的處理期限與訴訟時效相同,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三年內可起訴。而特殊合同糾紛,如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仲裁或者申請訴訟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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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長時間追認?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認期限是三十日,相應的權利人應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超過期限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後,因存在不足以認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時間內合同效力暫不確定,由有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