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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陰陽合同是否合法

一、簽訂陰陽合同是否合法

簽訂陰陽合同是否合法

“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從上述介紹什麼是陰陽合同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知道,少繳税金,偷逃陰陽合同間高低價款之間的差額應交的税款是當事人訂立陰陽合同的動機。產權登記變更生效後,買房人拒付兩合同間的價款差額,主張按陽合同約定的低價格履行是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

一般來説,訂立“陰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偷逃税費。在二手房屋買賣關係中,儘管二手房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國《合同法》第52 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以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欺騙行政主管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税費,損害國家利益,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規避國家税收的價格條款應屬無效合同條款,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效力。相反,二手房“陰合同”中真實的價格條款,才是確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不過這種做法嚴重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屬於一般偷税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如果偷税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因此,陰陽合同一般具有違法的目的,是不合法的。

二、簽訂陰陽合同合法嗎

一般來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

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容違法而無效。

因此,對“陰陽合同”還是要區分情況對待的。 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税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税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如果偷税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當然,最複雜的是當簽訂陰陽合同之後,一方反悔所帶來的糾紛,最後合同的法律效力會隨着陰陽合同的差價、是否惡意串通、調解成功與否等不同情況而不同,還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來説,訂立陰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偷逃税費,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規避國家税收的價格條款無效,但該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當事人以逃避税收為由請求確認合同全部無效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