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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合同轉讓算違約嗎

一、法律上的合同轉讓算違約嗎

法律上的合同轉讓算違約嗎

法律上的合同轉讓不算違約。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一方合同違約往往會給對方造成損失,甚至是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因此合同的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違約行為種類

根據違約行為違反合同義務的性質和特點對違約行為所作的劃分。違約行為包括以下種類:

預期違約

預期違約又稱先期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之前,一方無正當理由並明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為表明在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可能履行合同。

1.明示毀約,指在履行期屆滿前,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明確肯定地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形態。

明示毀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①債務履行期還沒有到來。②明確肯定地向對方表示履行期到來後將不履行合同義務。③表示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是該合同的主要義務。④違約的一方沒有正當理由。

2.默示毀約,在履行期屆至前,債權人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在合同履行期到來時,債務人將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債務,且債務人沒有拒絕為履行債務提供相應擔保的違約種類。

默示毀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①債務履行期還沒有到來。②一方以行為表示其將不會履行合同義務。比如: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賣房將房產已經賣給他人;勞務合同中,勞動者在履行勞務之前喪失了勞動能力的;③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的行為表明其將不會履行合同義務。④不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不提供履行擔保。

實際違約

債務履行期已經到來,債務人正當理由,未全面而適當的履行合同義務的,為實際違約。如果債務履行期已經過了,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適當,債權人無需催告,就構成違約。

1.拒絕履行,是履行危險到來之後,債務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債務的行為。

2.遲延履行,包括①債務人遲延,債務人在履行期限到來後,能夠履行債務而沒有按期履行債務。②債權人遲延,又稱遲延受領,債權人應當對債務人的履行及時受領而沒有受領。

3.不完全履行,債務人雖然有履行行為,但是在履行的數量、質量、方式、地點等方面存在瑕疵。

綜上所述,針對法律上的合同轉讓算不算違約的這個問題,答案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是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轉讓合同的話,那麼當然是不構成違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