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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裝修合同要付多少違約金?

一、解除裝修合同要付多少違約金?

解除裝修合同要付多少違約金?

解除裝修合同要付多少違約金可以由裝修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後確定,一般情況下,違約金的標準應當於一方違約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數額相當。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合同解除能不能要違約責任?

1、合同解除不一定能要違約責任,具體在合同解除時一方當事人是否需要履行違約責任,可以結合以下的法律條款來確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合同解除的方法包括協商解除、法定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不管解除的是裝修合同,還是其他類型的合同,解除合同的時候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一定需要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具體是否需要支付,與合同解除的時候合同當事人是否違約、以及守約一方是否提出了違約金的支付請求等因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