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的雙方各有什麼義務
合同審查2.52W
租賃合同的雙方各義務有:
(1)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騰房;
B、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逾期騰房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1)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2)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騰房;
B、負有騰房義務的次承租人逾期騰房的,出租人有權請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騰房佔有使用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承租的權利。
-
簽訂合同時要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需要注意些什麼?
無論是做什麼生意,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的。而且簽訂合同之前,很多都會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那麼簽訂合同時要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時需要注意些什麼呢?審查時哪些又是重點呢?對此,本站的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問題的介紹,供大家參考。一、嚴格審查簽約主體資格簽約過程中,公...
-
主合同和補充協議的關係是什麼
兩者的關係為:“補充協議”是對主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項補充的首選方式,即當事人對於主合同中的上述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法律首先賦予當事人“協議補充”。只有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才能按照主合同條款進行體系解釋或者按照當事人之間的交易...
-
合同漏洞要如何填補
律師解析:合同漏洞要如何填補: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合同中約定的免責條款怎樣是有效的?
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很多人為了在合約的旅行過程中多一些權利少一些義務,就會在合同中增加一些免責的條款,比如:一旦交貨,有問題就不再承擔責任。可是不是怎麼約定免責條款都是有效的,有些條款是無效的。一般根據免責條款的內容,可以將其分為兩類,一個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