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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假合同雙方約定無效協議怎麼寫?

做假合同雙方約定無效協議怎麼寫?

一、做假合同雙方約定無效協議怎麼寫?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與_____年_月_日簽訂的具體內容見附件。由於甲乙雙方協商不一致等多方面原因,如果合同繼續履行雙方都有一定損失,為了防止日後爭執,經雙方共同協商如下:

一、 甲乙雙方同意將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合同無效。

二、 原合同雙方涉及的所有權益和所有條款,雙方全部免除,互不糾纏連帶。

三、 本次協商證明,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證明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

甲方:

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二、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的有哪些情形

1、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未向對方當事人提醒注意和詳細説明的無效。

格式條款的提供者出於保護其身利益的目的,而設立一些免除自身責任的條款,簽約時既不向對方當事人提醒,也不向對方當事人作出任何説明,致使對方當事人要麼懵懂簽約,要麼被迫接受其條款,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要求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在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時,應特別提醒合同中所約定的關於免除自身責任的有關條款,並對此條款的本義作出詳細説明,在得到對方當事人的認可後方能生效。故意不提醒注意或作出説明的,則此條款無效。

2、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條款無效。

對於人身的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給予特殊保護的,並且從整體社會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如果允許免除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人身傷害的責任,那麼就無異於縱容當事人利用合同這種形式合法地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生命進行摧殘,並且在實踐中,這種免責條款也是與另一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相違背的。

3、因故意、重大過失致他人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他人財產損失的責任不能事先約定免除。該項規定系由過錯程度控制免責條款的效力。從過錯程度看,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責任是否允許被事先特約免除,與國家對違法行為否定性評價機制有關,無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是觸及了社會一般道德範疇,還是屬於違法範圍,均應遭受否定性的評價,屬於國家、社會所抑制的範疇。當然對於因一般輕微過失而造成的損害,雖同樣應受到否定性評價,但因其對社會秩序、社會以公共利益觸及不大、影響甚微,因而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調。司法實踐中對一般輕微過失的損害的態度是:受害人請求賠償的,予以支持;受害方願意免除侵害方責任的,予以尊重。然而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產生的責任,沒有任何可免除的理由。

綜上所述,做假合同雙方約定無效協議的內容在上文進行了詳盡的説明,但即使合同無效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規定來進行履行的,並不是任何情況之下可能都是無效的,具體履行的情況要根據合同的內容具體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