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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變更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合同變更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變更後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合同變更的將產生新合同,導致雙方當事人按照新協議履行合同義務。《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因此合同變更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責任方對該損失所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合同可變更的情形有哪些

1,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變更合同。有的合同是為當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設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條款是專為當事人一方利益約定的。由於在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放棄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對於這些合同,如果當事人一方在訂立合同後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再需要合同為其帶來利益,則可以變更合同。

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雙方在進行協商時,意思表示必須是明確的,而不能是模煳的,否則,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允許當事人變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為可能。不可抗力必須達到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為變更合同的理由。如發生不可抗力後,經義務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則不能作為合同變更的理由。

合同在簽訂之後一般是不能隨意變更,但這並不代表就一定不能變更。若是需要對合同進行變更,最好是建立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否則的話一方擅自變更合同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合同違約,這樣的情況下就需要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而要是協商一致變更合同的話,則屬於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