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購房不要了有違約金嗎?
一、如果購房不要了有違約金嗎?
1、購房退定金不一定需要交違約金,房屋購買合同簽署後,若是突然反悔不買了,現在退房,等於是單方面毀約,開發商是有權利收取自己的違約金的,一般會採用直接沒收自己定金的形式。
2、若退房是房地產商過程導致的,購房者只能獲得定金或者是違約金,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二、退房不用支付違約金的情形有哪些?
開發商違約在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辦理退房的情形包括以下的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的房屋
到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約定的交房日期後,卻遲遲都得不到開發商通知入住的消息。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3、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並且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4、沒有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5、發商證件不全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6、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綜合上面所説的 ,購房時只要確定了就需要支付一筆定金,其目的性是為了保障到開發商的權益,如果購房者不要了,那麼定金就不會退回,這代表着購房的一方違反了合同的條款,是需要承擔起違約的責任,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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