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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到期後多久不可起訴?

1、個人借款合同到期後,一直可以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不受時間的限制。

個人借款合同到期後多久不可起訴?

2、借款的索要主要是涉及到一個訴訟時效問題。通俗的來講,還款到期後,債權人不在兩年時間內索要,過了兩年再去起訴,法院可能會不判債權人勝訴

借條的訴訟時效是2年,但是不能機械地去理解。因為這個期間是可以中止中斷的。借條上註明了還款日期或者借款期限的,期限屆滿後才開始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借條上沒有註明期限的,從出借人催要借款時開始起算2年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止、中斷的,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9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以及第140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借款合同到期後怎樣續簽

續簽是可以的,不過借款合同續簽注意以下情況:

1 保留原借款合同;

2 續簽的合同註明是第一次借款合同後,重新達成的補充合同;

3 註明還款期限,以及利息的約定;

4 雙方簽字確認合同效力,並簽署日期。

什麼是借款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章的相關規定 [1]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祕密泄露於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

(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

(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款合同對於債權人和借款人來説都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只要簽訂了,那麼雙方的合法權力就會受到保護,但是雙方都必須要按照合同的內容來做事,借款人也一定要按時還債權人的錢,債權人也一定要清楚還款時間,如果借款合同過了訴訟期的話,那麼這份合同就可能會使去法律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