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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糾紛案件怎麼結算訴訟費?

一、合夥合同糾紛案件怎麼結算訴訟費?

合夥合同糾紛案件怎麼結算訴訟費?

合夥合同糾紛案件是按訴訟金額收費的,即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到法院起訴,依法應當向法院交納的各種訴訟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二、合夥合同中包括什麼?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合夥企業協議確定企業名稱時一要依法,二要注意在其名稱中註明“普通合夥”字樣。主要經營場所—般為企業的註冊地。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合夥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合夥人姓名即自然人合夥人的本名,名稱即法人其他組織合夥人所使用的機構名稱,住所即各合夥人的法定住址。

(3)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期限。由於法律允許合夥人以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以及勞務等資產與方式對企業出資,而且不同的合夥人用於出資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協議應分別對不同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作出規定。明確各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出資的數量額度和各合夥人對其出資向合夥企業繳付的具體期限。合夥人向合夥企業分期繳付出資的,應當分別標明各期繳付出資的具體時間。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合夥協議中規定的虧損分擔原則、具體比例、數額對合夥人的責任分擔具有重要意義。

不同的訴訟標的,合夥合同的訴訟費用標準不一,在合夥合同中應該包括合夥企業的名稱,主要的經營地點,合夥的目的,合夥的經營範圍,合夥人的個人基本信息(姓名,家庭住址,聯繫電話),合夥人的出資方式,企業利潤的分配方法,虧損的承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