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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合意都能作為合同嗎?

一、所有的合意都能作為合同嗎?

所有的合意都能作為合同嗎?

不是,達成合意合同成立了,因為實際上合同成立必須是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也就意味着合同從本質上來説的話,就是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的,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即可。

合同成立是指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的本質是一種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達成合意。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什麼?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合同成立”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日常生活當中,目前簽訂合同必然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首先關於合同的主要條款來進行協商,而合同成立就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合同最終如果要想發生法律效力的話,必須要符合法律當中規定的構成要件。

標籤:合同 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