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非專利技術合同樣板內容有哪些

項目名稱:某某

非專利技術合同樣板內容有哪些

受讓人:某某(甲方)

讓與人:某某(乙方)

簽訂地點:某地

簽訂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有效期限: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某某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2、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在 (地點),以 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3、本項目技術祕密和範圍和保密期限

4、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5、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 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 標準,採用 方式驗收,由 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6、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100000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1000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一次總付:10000元,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2。分期支付:1000元,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3。按利潤0.5%提成,期限:某年某月某日

4。按銷售額0.7%提成,期限:某年某月某日

5。其它方式:

7、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 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8、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9、後繼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繼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方完成,後繼改進成果與方。

10、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 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2、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受讓人 (甲方):某某

轉讓人 (乙方):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技術合同的認定標準是當事人是否簽訂了技術開發、轉讓和許可、諮詢等相關協議。同時,技術合同分為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和技術服務。不同類型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