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的撤回權是什麼意思?
一、承諾的撤回權是什麼意思?
承諾的撤回權是承諾人阻止承諾發生法律效力的權利,撤回的通知必須先於或同時與承諾到達要約人,才發生阻止承諾生效的效力,撤回的通知如果遲於承諾到達要約人,因承諾已經成效,則不發生承諾撤回的效果。
承諾並不是任何時候送達都會產生預期的效力。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 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如果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要約中規定了承諾期限的,承諾必須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因為超過承諾期限,則要約失效。
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如果是口頭要約,則按照一般的法律規定,必須即時承諾才有效。口頭髮出的要約包括雙方面談提出的要約和在電話交談中提出的要約,對於這種口頭要約,如當時不立即表示接受,則在談話結束後,該項口頭要約即不復存在。如果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也沒有規定承諾期限,如何確定承諾的期限?此時,承諾應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二、承諾撤回的條件:
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將已經發出的承諾,在到達要約人之前宣告取消。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條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按照此規定,承諾撤回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説撤回承諾的通知必須先於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如果撤回承諾的通知遲於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承諾仍然有效。
1、撤回承諾應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諾人向要約人發出,撤回通知應明確表明撤回承諾、不願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則不產生撤回承諾的效力。
2、在承諾撤回通知的時間上,一般來説,由於承諾一經送達要約人就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隨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規定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先於或同時於承諾到達要約人,才能發生防止承諾生效的效果。
有關承諾的撤回權應當基於實際來進行處理,當事人的承諾如果作出了錯誤的處理,那麼是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撤回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存在異議的,或者當事人對承諾撤回不服的,可以起訴到司法機關來進行判決處理。
-
買賣合同要如何防範欺詐行為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欺詐行為的防範:一、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二、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三、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四、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五、對惡意履行的防範;六、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
-
口頭合同能注意的問題包括什麼
律師解答:需要注意口頭形式等等。律師解析: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在實踐中,合同採取口頭形式並不意味着不產生任何文字憑據,如人們在商店購物,有時也會要求店主開具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
-
貨物運輸合同的客體是什麼
律師解析:貨物運輸合同的客體是運輸物,包括各種動產,不動產和無形財產不為貨物運輸合同中的貨物。運輸合同,又稱運送合同,是指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條託...
-
贈與法定撤銷權的期限如何計算的
律師解析: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期限計算方式是:1.贈與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2.贈與人死亡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撤銷權,是指當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變更或者消滅合同效力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