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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租憑協議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一、無償租憑協議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無償租憑協議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房屋無償租賃合同的內容有:雙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況、使用期限、甲方的權利義務、乙方的權利義務、協議解除、爭議解決和其它需要説明的事項等。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二、無償租賃合同範文是怎樣的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無償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房屋,乙方無償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間,用於辦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權利義務,乙方在使用期間,應當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隨時可以解除本協議。

2、乙方的權利義務,使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衞、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協議解除,在使用期內,甲方解除本協議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內,甲方將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賣)給第三人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滿後繼續使用房屋另行簽訂協議。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在司法實踐中,無償合同也是合同中的一種形式,對於無償租賃的情況就是説明在租賃的過程中,不需要支付租金,但對於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下,也是需要追究相關違約責任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也需要對違約責任進行明確説明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