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一、自己寫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自己寫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只要協議內容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而且不違法,有雙方的簽名或者手印,合同就成立生效。我們國家規定合同在進行簽訂的時候必須是平等的,而且是真實意思的表示,如果存在着欺詐,脅迫是屬於可以撤銷的合同。
二、合同形式有哪些?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此可見,合同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書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現合同內容的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的最大特點就是便於保存,有據可查,發生糾紛時方便舉證,有利於當事人主張權利,也便於法院或仲裁機構審判、裁決。因此,對於關係複雜的合同、價款或報酬數額較大的合同,當事人最好採用書面形式。書面合同除合同書外,還有數據電文,這體現了現代科技的要求,這一規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書面形式又分為一般書面形式和特殊書面形式。特殊書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現合同內容外,還要對合同進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證、審批、登記。
(二)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就是以談話的方式訂立合同,如當面交談、電話聯繫等。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簡單、方便、迅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採用,如集市上的現貨交易,商店裏的零售買賣等。但口頭形式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即不能複製,容易發生爭議。發生爭議後不易舉證。所以,對於非即時清結的和標的額較大的合同,還是用書面形式為好。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不直接用書面方式或者口頭方式進行意思表示,而是通過某種行為來進行意思表示。例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期滿後,雙方都未提出終止合同,而且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這就是雙方以行為延長了房屋租賃期(但租賃期限成為不定期的)。(再如,雙方約定經公證後生效,擔未經公證就開始履行,等於雙方以實際履行行為廢除了“經公證後生效”條款。)
默示形式是指當事人用沉默不語的方式進行意思表示(即有時候沉默也是一種意思表示)。如在試用買賣合同中,試用人可以在試用期限內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但是在試用期滿時,不表示是否購買的,視為購買。還有,收到標的物,不在約定的期間提出數量或者質量異議,視為數量或質量符合合同約定。(還有在繼承中不表示是否接受繼承;破產案件中不申報債權等)。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簽訂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其中一方提供格式條款,另外一方予以簽字確認。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必須要對於合同當中內容作出解釋告知。只要合同是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其屬於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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