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假貨處罰如何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假貨處罰如何規定
律師解析: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
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
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