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合同糾紛敗訴無力償還怎麼辦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合同糾紛敗訴無力償還怎麼辦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