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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合同解除糾紛該如何解決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解除糾紛該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小產權房買賣合同解除糾紛解決如下:
房屋買賣合同未實際履行的,出賣人應向買受人返還所收取的房款,買受人返還房屋;
合同已經履行的,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
對於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或作折價補償,同時應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