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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

個人所得税 代扣代繳

關於個人所得税,我們接觸的最多的其實也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扣税了。當然,我國現在規定的個税起徵點為5000元,也就是説在工資收入達到了這個標準之後,那麼對於超過的部分才會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税。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勞動者的工資沒有扣税,但有些卻又被扣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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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自行申報和代扣代繳範圍

《個人所得税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國税發〔1995〕65號)又進行了補充:
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三)勞務報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