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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法人要還錢嗎?

一、公司破產法人要還錢嗎

公司破產法人要還錢嗎?

公司破產後以公司的破產財產承擔債務,如果公司法人沒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時,不需要對破產債務承擔責任。

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東且存在下列五種情況之一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應該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其他情況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股東出資不實的,由出資的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發起人註冊資金不實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4、股東抽逃資金。抽逃出資的股東應在抽逃註冊資金的範圍內承擔責任。

5、公司註銷,如果經清算公司仍有財產,由分得財產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在分得財產範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二、公司破產法人責任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另外,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三年內不得擔任任何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標籤:人要 破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