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法定代表人要求償還公司欠款嗎

法定代表人要求償還公司欠款嗎
律師解答:不需要。律師解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償還公司的欠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但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