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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資申請追加股東為執行人可以嗎?

一、抽逃出資申請追加股東為執行人可以嗎?

抽逃出資申請追加股東為執行人可以嗎?

可以,抽逃出資是公司驗資註冊後,股東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卻仍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一種欺詐性違法行為。抽逃出資包括抽逃註冊資本和抽逃股東出資。抽逃註冊資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這不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債權人,因此法律嚴令禁止,情節嚴重的還構成犯罪。本罪是指司的發起人、股東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二、具體情況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超過法定出資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應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並佔其實繳出資數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東、債權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兩年內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

(五)其他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對於抽逃出資的情況,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處理,只要存在股東存在抽逃出資的違法行為的,就需要對股東進行起訴處理,具體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