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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取得股票轉讓税費如何計算?

一、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取得股票轉讓税費如何計算?

隨着公司股權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術的日益複雜化,世界各國的大公司為了合理激勵公司管理人員,創新激勵方式,紛紛推行了股票期權等形式的股權激勵機制。股權激勵(Stockholder's rights drive)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經營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的一種激勵方法。現階段,股權激勵模式主要有:股票期權模式、限制性股票模式、股票增值權模式、業績股票激勵模式和虛擬股票模式等。

二、關於股份轉讓的相關規定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公司法》又對股份轉讓作了如下幾方面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國家股的轉讓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為本公司股份的受讓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抵押權的標的。

5、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户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規定,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三、股權激勵取得股票轉讓税費如何計算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額的計算公式為:個人所得税應納税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税額計算《個人所得税》第六條第五款規定,財產轉讓個人所得税的計算方式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按照一次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計算納税;第十九條規定税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所説的財產原值,對於有價證券,是指為買入價以及買入時按照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那麼,什麼是合理費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為辦理股權轉讓手續作出的必要開支。《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股權激勵可以極大的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另一方面企業也起到了分散風險的目的,可以説,股權激勵是一個雙贏的決策,也保證了高精尖人才的穩定性。但小編需要提醒您的是,股權激勵的對象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在做方案時需要特別注意。另外,股權激勵取得股票轉讓税費是要收取的,計算方法小編已經在上文中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