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併購都有哪些形式
併購可分為以下多種方式:
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併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併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併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併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
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併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併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
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併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
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併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
7、承債式併購。是指併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
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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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
一、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民法典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公司作為法人,如果股東如實履行了出資責任的,股東轉讓股權後,公司債務由公司承擔。如果出資不實,股東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民事責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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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吊銷公司是否直接判決清算
一、對吊銷公司是否直接判決清算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後,不需要人民法院判決,公司就需要解散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償公司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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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嗎
一、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嗎股東不能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後再清算。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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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分公司註冊資本有要求麼
一、註冊分公司註冊資本有要求麼分公司不需要註冊資本。分公司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機構,其辦公經費、人員工資等費用由總公司轉入其銀行賬户。與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税務登記證。分公司的執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