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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我國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市政府機構之一,很多人多不瞭解它的主要職責是什麼,它的主要職責市對全市的國有土地進行規劃和房地產的開發。使我國的國土資源進行合理分配使用,那麼下面小編説一説其具體的職責:

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土地、礦產、測繪和房屋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二)組織編制、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初審區、縣級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核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保護、利用、開發、整理、復墾的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保護管理工作,實施土地用途管制。

(三)負責組織開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及其有形市場的建設、完善和監督管理以及土地評估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年度計劃;擬訂地價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徵收、劃撥、出讓、收回等工作,計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負責對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核、報批和批後實施工作;負責建設用地預審和臨時使用土地審批,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四)組織擬訂地籍管理規程、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和發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接管、代管、撤管等直管房監督管理工作;調處土地權屬糾紛。

(五)監督檢查遵守和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土地、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負責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

(六)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擬訂和落實全市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相關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國有、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租賃、抵押等流轉行為;負責房地產買賣、租賃、評估、中介、測繪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後續監管工作。

(七)組織編制和實施房屋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劃和計劃;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和白蟻防治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危破房改造、白蟻防治、應急搶險等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成立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使用。

(九)負責監督管理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城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標準,負責城市房屋拆遷許可和拆遷單位資質管理;負責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的監管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和行政強制拆遷管理工作。

(十)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規劃;負責礦業權市場的建設、完善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和環境復原等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探礦權、採礦權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地質環境的調查和監督管理;負責地面沉降的監測、防治以及礦泉水、地下水、地熱資源開採的監測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市測繪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和實施測繪工作規劃、計劃,制定測繪技術標準;負責測繪行業和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房地產測繪、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負責審核用於權屬登記的房地產測繪成果。

(十三)負責土地、礦產、測繪和房屋管理的科學技術、信息交流、宣傳教育和外事活動工作。

(十四)負責縣級市國土房管局、區分局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主管方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我國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針對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制定了城市房屋拆遷的最低補償標準,並負責對拆遷補償安置金的監管工作。當我們的房屋拆遷發生糾紛時,可以向當地負責行政強制拆遷管理工作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