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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券核准制度是怎麼樣的?

核准制是指債券發行人向主管機關提出債券發行申請,由主管機關按有關條件進行核准後,然後發行債券的制度。核准制的核心是“實質管理原則”。

公司債券核准制度是怎麼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1)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2)向累計超過200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範運作。

2、第二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文件後,依法審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自受理髮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是否核准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文件。

發行申請核准後,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發行人發生重大事項,導致可能不再符合發行條件的,應當暫緩或者暫停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影響發行條件的,應當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承銷機構應當勤勉履行核查義務,發現發行人存在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立即停止承銷,並督促發行人及時履行報告義務。

綜上所述,公司債券核准制度是公司債券發行的前提條件,只有經過債券核准後公司才有發行債券的權利。未經證監會核准而發行的公司債券不具備法律效力,各位投資者在購買前需要確認所投資的公司債券是否滿足核准制度且已核准完畢。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