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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東不同意註銷公司怎麼辦?

一、其他股東不同意註銷公司怎麼辦?

其他股東不同意註銷公司怎麼辦?

若是已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同意註銷此時其他股東不同意註銷公司也是無法改變註銷的結局的,對於那些公司是由於經營不善,已經沒有足夠的資金償還債務,此時即使是所有的股東都不同意註銷公司,只要債權人提出註銷的請求,該公司也有可能會被註銷。

公司一旦註銷登記,公司即告終止,其法律意義上的主體資格就告消滅。換言之,公司一旦註銷登記,公司就不復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張權利了。對債權人而言,並非作為債務人的公司一經註銷,自己的債權就無從得到保障。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依法向已註銷公司的股東請求賠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條  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註銷登記的,法人終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終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二、公司註銷後的債務怎麼辦

公司註銷後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註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註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註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於公司註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裏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並持續地使用同一賬户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務持續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

企業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公司註銷時一般是需要大多數股東的同意的,對於那些已經資不抵債的公司,在註銷時也就並不需要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對於正常營業的公司,若是沒有事先召開股東大會,就私自決定將公司註銷,此時該公司的註銷請求也不會被工商登記機關所受理。

標籤:股東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