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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條件是什麼?

一、基金設立構想

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條件是什麼?

從建立有限合夥制基金的設想出發,基金的設立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和結構進行:

(一)組建投資管理公司

投資管理公司應由主要發起人或其下屬企業、當地較為知名的企業和未來基金的管理團隊(兩到三名資深專業人士構成)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本最好有人民幣3000萬元,以符合國家發改委備案和享受税收優惠要求。管理公司設立後應報省級發改委備案。

投資管理公司將作為未來基金的普通合夥人(管理人)和作為未來基金的有限合夥人的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設立基金。

(二)設立基金

1、基金規模:人民幣【 】億元左右,向特定投資人募集。可從小規模做起,做出成績和聲譽,以有利於以後募資、設立新基金,形成長期滾動發展。

2、出資方式:建議一次性出資。基金可採取承諾制和一次性出資。承諾制下,投資人一般先支付20%的認購資金,其他資金則根據普通合夥人的項目投資或繳納管理費通知按比例繳付。一次性出資的,投資人則須在基金設立時一次性全額繳付認繳資金。一次性繳付的優點是保證基金資金立即到位,未來投資有資金保障;缺點是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投資人可能短缺資金。也可考慮採取折中方式:企業、機構投資者採取承諾製出資,個人投資者則一次性出資。

3、投資人:

(1)投資管理公司:可出資1-10%,並擔任普通合夥人(基金管理人);

(2)主要發起人或其下屬企業:出資3000萬元或以上,以帶動其他投資人投資;

(3)當地知名企業、機構或個人投資人;

(4)其他地區的投資人。

4、最低出資額:企業、機構:[500]萬元;個人:[100]萬元。

5、基金註冊地:【北京】。

6、投資方向:【生態、休閒、高尚型】社區及房地產開發項目。

7、投資限制:面向全國,也可限定:省內的投資金額佔基金規模不少過【50】%、但應低於【60】%;基金一般採取與其它投資人聯合投資的方式,不謀求控股地位;單一項目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10%;單一行業的投資金額不超過基金規模的30%。

8、基金存續時間:【6】年,經合夥人同意最多延長【3】年。

9、退出方式:股權轉讓、上市、公司/原股東/管理層回購

10、普通合夥人(管理人):投資管理公司

11、投資決策委員會/管理團隊:(投資管理公司其他股東和主要有限合夥人委派人士……….)。

上述內容中,小編為大家真理編輯了有關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的條件。想要代理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備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和流程,首先應該找到私募基金的何總夥伴,然後再出資額數達到標準要求時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然後根據縣官的數據以及消息,由代理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進行對私募基金公司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