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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設立分支機構的流程是什麼?

一、私募基金設立分支機構的流程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設立分支機構的流程是什麼?

1、首先,持“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授權書”及商標註冊證複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

2、核名後,持工商局發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

3、填寫《私募基金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私募基金總公司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並將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貼上。

5、準備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複印件。

6、由總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決議內容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決定,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7、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相關前置審批手續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以上相關證件須加蓋總公司公章)。

6、持營業執照及公司設立通知書到公安局辦理刻章業務。

7、持營業執照、公司設立通知書到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8、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公司設立通知書到開户行辦理基本帳户,先填寫基本帳户申請書。

9、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公司設立登記通知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户申請書、房產證等資料到國税局、地税局辦理税務登記證。

10、持國税、地税登記證、營業執照等資料到開户行辦理正式開户。

11、需要辦理一般納税人時,持辦理完的相關證件及税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到主管國税機關進行辦理。

二、私募基金的設立條件包括哪些?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6、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7、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8、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由此可見,私募基金的成立有嚴格的條件,需要在註冊資本及合格投資者數量上面達到要求,私募基金設立分支機構,要按照《公司法》中關於成立分公司的規定執行。手續比較繁瑣,需要經辦人攜帶公司證件到多個部門進行註冊登記。這裏有一點需要注意,分支機構自身沒有法人地位,只是母公司在業務上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