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有哪些?
一、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是有哪些?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區別是職權不一樣。
1、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陣和公司經營中的大多數日常生活事物。決定聘任和解聘經理。
2、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3、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二、 股東會的職責有哪些?
《公司法》第36-43條是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規定;第98-107條是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的規定。
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
(十一)規定的其他職權。
三、董事會與股東會的聯繫有哪些?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在職權上的關係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擁有的全部職權,但股東大會分離或由股東大會授予的決策、管理權。
董事會所作的決議必須符合股東大會決議,如有衝突,要以股東大會決議為準;股東大會可以否決董事會決議,直至改組、解散董事會。
董事會由股東大會(或股東會)選舉產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會權力,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是股東大會代理機構,代表股東大會(或股東會)行使公司管理權限。
綜合上面所説的,董事會的級別要比股東會的級別低一些,一般做任何的項目都需要由股東大會來進行決定,股東會是針對於全體的股東,而對於董事會是針對於公司的董事,但對於董事不一定就是股東,不同的級別所處理的事務就會不一樣 。
-
個體户交税新規有什麼
一、個體户交税新規有什麼個體户交税新規有《個體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規定了對個體工商户中的定期定額户的税收徵收管理辦法,例如定額執行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具體期限則由省税務機關確定等。《個體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
-
申請破產提供哪些材料,申請公司破產程序
一、申請破產提供哪些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的,申請人需要提供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還應當提交財產狀況説明、債務清冊等材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
-
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否等於股權轉讓已經實現
一、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否等於股權轉讓已經實現不等於。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指股權轉讓合同對合同雙方產生了法律約束力,即出讓人有轉讓股權,受讓人有支付對價的義務;但此時股權仍未發生轉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受讓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權。《公司...
-
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
一、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公司破產後,債權人可通過申報債權取回自己的錢。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在接到債權申報通知後,應該及時申報債權。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指定破產管理人,成立清算組,按照法定的順序對公司的財產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