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股權的分紅股東會決議有效嗎?
一、沒有股權的分紅股東會決議有效嗎?
有效,股東會決議並不僅僅是為了給股東分配利潤,還有變更公司名稱等其他決議。分配股息紅利(俗稱“分紅”)是股東享有的一項法定權利,其法律依據是第4條和第35條規定,其中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即分紅)等權利;第35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
二、有股權每年就能分紅嗎
具體要看公司經營而定。只要在上市公司宣佈分紅的股權登記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紅。一般都是説的年終分紅,分紅也可以按月。
1、年終分紅和員工擁有企業的股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條是這樣規定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因此,年終分紅是股東的基本權利,股東一定擁有年終的分紅權。但擁有部分的分紅權,並不能代表你擁有了企業的股權,成為了企業的股東。有很多的企業採取了虛擬股權的激勵制度,給予員工崗位股、業績股等虛擬股權,員工可以根據擁有的虛擬股權在年終參與企業的利潤分配,但這種虛擬股權並沒有所有權,其實質是企業獎金的遞延發放,無非這種獎金的來源是企業的年終淨利潤的一定比例。
2、年終獎和年終分紅是兩種不同的薪酬激勵形式。年終獎金由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業績指標的完成狀況,在年終一次性發放的現金薪酬。而年終分紅則相對複雜,需要和企業的產權體系進行一定程度的結合,授予員工實際或者名義上的股份,以此作為年末參與企業利潤分配的依據。
3、員工股權確認的方式。如果企業採用了員工持股的制度,給予員工實際或者虛擬的股份,作為員工應該關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這些程序員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實的保障:
(1)簽訂明確的《股權授予協議》,明確授予的股票數量、價格、獲授股權的性質和權利、企業和員工各自的權利義務、股權退出等核心條款;
(2)如果是真實的股權,則在股權獲得的同時應該得到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和股權證書,並在企業的股票登記簿中進行登記;
(3)及時的進行企業股東的工商登記和變更。
股東享有利潤分配的權利,也就是我們熟知的分紅,公司每一個年度都會將税後利潤提取完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之後,進行股東的利潤分配,分配的利潤通常都是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來進行的,但是如果章程有另外的規定,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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